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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亿起!台州市路桥河西未来社区百亩商住地9月网拍!

中国景观网2022-09-27景观资讯景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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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雅景观,景观牌,清华景观,

  地块近邻路桥十里长街、中盛城市广场、宝龙宏地·官河上城、富仕广场、万科·十里观邸等。

  用地范围:东至银座街及用地界线,南至富仕路及用地界线,西至南官大道及用地界线,北至城市绿线个地块(详见附图)。

  1号地块:东至商城街(规划宽度25米),南至规划道路(规划宽度12米)及用地界线,西至南官大道(规划宽度45米)及用地界线,北至城市绿线号地块:

  东至用地界线,南至富仕路(规划宽度25米)及用地界线,西至商城街(规划宽度25米)及用地界线,北至规划道路(规划宽度12米)。

  ,规划单位约900亩,实施单位约270亩,受益居民5080人。项目改造区中心菜市场、河西新村以及沿街商住,新建安置住宅、人才公寓、商品住宅以及幼儿园。值得一提的是,曾经繁华如今破旧没落的河西巷也将借此契机,对两侧的建筑进行修复改造,延续十里长街的传统建筑风格,植入特色餐饮、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业态,打造成十里长街延伸段,形成河街成市的文脉传承。

  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82123㎡。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1279㎡,即,

  ,其中,1号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036㎡,2号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3407㎡。3号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836㎡;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0844㎡。

  (详见附图)63884㎡。其中,1号、2号、3号地块地下空间面积62693㎡;规划道路地下空间面积1191㎡。

  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

  的建筑面积≤164854㎡;商业建筑面积≤6170㎡。其中,1号地块:地上建筑面积≤70090㎡;2号地块:地上建筑面积≤76836㎡;3号地块:地上建筑面积≤24098㎡。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

  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民航浙监局函[2022] 56号文件,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最高点高程不超过海拔84.5米,施工期间脚手架、塔吊等最高点高程不超过海拔99.5米。2.依据《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改)》,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高度(檐口高度)不超过12.0米,风貌协调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 0-80.0米(详见附图)。

  1号地块与3号地块应满足与现状建筑之间的消防、日照等要求。总用地范围内各地块之间允许架设穿越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净高要求在4.5米以上且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

  1、交通主出入口:1号地块:东侧、南侧;2号地块:南侧、西侧;3号地块:南侧、北侧;禁止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范围详见附图。

  2、本地块应合理组织地块内人流、车流;合理设置出入口,处理好与道路及周边地块的关系;充分考虑幼儿园、商业的交通组织和管理;项目申报时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3、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1021-2013)和《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 2018版》(台政办发[2018]58号)文件执行。小型机动车车位尺寸按照垂直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x5.7米,平行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x6.2米。

  4、非机动车位应合理布局,其中地面非机动车位配置比例不得低于总数的50%, 并应设置地面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地下空间不得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

  ,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建好后须移交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指定部门),且产权归属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指定部门)。2、

  3、上述公共设施配置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政府指定单位,且产权归属当地政府指定单位。.上述公共设施可结合实施方案九大场景功能统筹落实,但配建规模、功能等不得低于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条件的要求。九大场景及其他配建设施的移交及产权归属按建设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用地性质:停车和辅助配套用房。地下空间使用层数≥1层。

  1、建筑方案原则上遵循实施方案,且不低于相关规范要求及未来社区的相关标准,相关符合性核查按建设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

  2、外墙材质、色彩:商业、住宅建筑外墙主要材质应采用铝板、石材、幕墙或一体化板材等,外墙不应大面积采

  :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80米;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60米。

  住宅建筑阳台和花池的进深不应大于2.1米,独立设置时面宽进深比均不应少于2:1;阳台与花池连建时,总面宽进深比不应少于2:1。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开发建设协议:详见台自然资规条号及《台州路桥河西社区建设运营协议》。

  出让用地3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1279㎡,其中: 1号地块28036㎡,2号地块33407㎡,3号地块9836㎡。容积率:1号地块≤2.50,2号地块≤2.30,3号地块≤2.45。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实施方案为准。

  (1)代建道路三条,分别为河西巷(南官大道-银座街)、商城街(南官河-富仕路)、规划路(南官大道-银座街)。(2)代建绿地(4号地块):东至银座街、南至河西巷、西至南官大道、北至南官河。

  1.2.3无偿返还政府或甲方的配建内容: (1)地下社会停车场一个,标准停车位

  ,可设置在宗地临银座街人防设施工程内,须设置单独出入口。其中包括九大场景、幼儿园、回购商业的停车位,并计入出让宗地技术指标。(2) 九大场景用房,其中出让开发地块内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3)12班制幼儿园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4042㎡,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4)代建绿地4号地块配建1级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30 ㎡。以上配建内容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1.3运营内容

  2025年12月31日。3.2.2乙方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制定项目开发进度计划并报甲方认可,甲方对于进度计划中不妥当的可以提出修改,乙方应按照修改后的进度计划执行。3.2.3乙方的进度应满足省市区各级政府对本项目的进度考核目标。3.2.4

  3.3.1在申请人才公寓、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之前,除须满足《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外,乙方还需满足第3.2.4条的条件。

  3.3.2在回购住宅主体结顶前,商品住宅销售不得超过80%;在回购住宅竣工验收前,

  ,经省政府同意后命名公布,剩余商品住宅可全部销售。3.3.3人才公寓的销售对象限于路桥区确定的各类人才(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且销售后5年内不能转让;人才公寓须按照同期市场评估价的90%~95%进行销售,具体销售政策由乙方制定,报路桥区相关部门审批。

  及预算须经过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核后书面同意,幼儿园室内装修标准不低于1200元/㎡,公共部位室内装修标准

  3.5.2九大场景用房,须按甲方要求精装修,装修方案及预算须经过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核后书面同意,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3.5.3九大场景用房配建停车位,可设置在上述1.2.3项无偿返还配建的地下社会停车场内,并计入出让宗地技术指标。

  3.6.1依据《浙江省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风貌办《关于加快未来社区试点相关信息计入CIM平台的通知》和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乙方须落实实施方案中对数字化系统九大场景建设所提出的要求,开展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数字化动态管理、预留实施单元与规划单元数字化运营接口等。

  和实施建设,数字化方案须与建筑方案同步编制,数字化方案、施工图及预算须甲方书面同意。

  3.6.3数字化投入不少于捌佰万元整(¥8, 000,000.00),其中1号2号3号新建部分,数字化投入标准不低于30元/㎡; 4号地块代建部分、5号6号改造部分建筑,数字化投入标准不低于10元/㎡。

  3.6.4若政府部门或甲方统一建设未来社区数字化终端,乙方不再重复建设,甲方在应支付的回购款项中扣减200万元。

  回购住宅、九大场景及其他配建工程等均须与商品住宅的材料、设备同等品牌同等质量(除室内装修外)。回购区块的景观绿化设施等和商品住宅区块同品同质。

  3.8.2 2号3号地块物业用房集中配置,1号地块物业用房单独配置。3.8.3九大场景配建设施及无偿返还政府的150个标准停车位,移交时间参照4.4.1条款,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4.1.2回购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非人防车位)466个,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开发部分,甲方享有就近优先选择权。

  4.1.3回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540㎡(其中: 1、商城街底层商业约700㎡; 2、银座街底层商业约1180㎡; 3、沿南官河底层商业约2400㎡,1. 2号地块各1200㎡; 4、临规划路底层商业约1180㎡; 5、临富仕路底层商业约80㎡)。应满足以下要求: 1.沿街底层商铺

  4.95米; 2、回购临街商铺36间,其中银座街临街商铺23间,每间开间进深尺寸不少于3. 8*13米,商城街临街商铺13间,每间开间尺寸不少于4.2米; 3、其他回购商业均设置在1号2号地块北侧沿河及临规划路、富仕路、商城街。4.2回购价格4.2.1住宅回购价格按

  回购住宅套型面积误差在0%至 3%之间(按照1万元/㎡结算),超过 3%的部分由乙方无偿赠送,小于套型面积部分,乙方按照3万元/㎡的标准赔偿给甲方。

  4.2.2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非人防车位)回购单价10万元/个。4.2.3

  ; 3、沿南官河底层商业2万元/㎡; 4、临规划路底层商业2万元/㎡; 5、临富仕路底层商业3.2万元/㎡。4.2.4回购内容暂定总价为玖亿肆佰零陆万元整(¥904,060,000.00元)。回购结算面积以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回购住宅及车位的坐落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清单为准。

  4.3回购支付方式4.3.1 1号2号3号地块形象进度都达到±0.00后30日内,支付回购总价的

  。4.3.21 号2号3号地块形象进度都达到主体结构结顶后30日内,累计付至回购总价的

  。4.3.3 1号2号3号地块形象进度都达到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30日内,累计付至实际结算回购总价的

  。4.3.4 1号2号3号地块所有回购内容移交给甲方满12个月后向乙方付至实际结算回购总价的

  4.4.1乙方应当在1号2号3号地块项目竣工备案后30日内办理所有回购内容的交付手续,均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对象,在项目竣工备案后45日内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所有回购内容交付等手续。上述产权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4.4.2竣工备案后30日内,归属甲方所有的物业,乙方应将通过审核的全套资料一次性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

  (1)代建道路(商城街、规划道路、河西巷),由乙方负责前期研究、报批、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道路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含人行道)、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代建绿地(4号地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景观、绿化、铺装、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河岸砌石、河西巷等。代建范围不超过现状河岸,详见实施方案。(3)代建绿地(4号地块)改造保留建筑约1100m,建筑方案由甲方提供,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含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

  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一次性包干,土地受让方在投标报价中统筹考虑,含建安、报批、管理、税等所费用)。

  5.4代建要求代建工程与未来社区所有工程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并办理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6.3运营引入要求6.3.1乙方须在试运营开始3个月内引入具有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社区服务点的三星及以上等级医养运营企业负责社区健康场景运营管理,并将与以上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书》报甲方备案。

  6.3.2河西社区试运营开始3个月内,商业满铺率达到80%以上。正式运营开始3个月内,商业满铺率达到95%以上。

  6.4. 13.5条所涉的九大场景中除社区商业共100m由乙方支付租金外,其余场景均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运营,九大场景所涉及的物业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5.1试运营期满正式运营开始后,甲方可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发改基综 (2020) 195号)的要求组织对河西社区按照未来社区要求的运营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如初步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初步验收合格。初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省风貌办提出试点建设工作评估考核申请。省风貌办组织评估考核,考核通过后由省政府正式命名公布。

  6.5.2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的相关要求,在运营期内每年甲方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等对乙方河西社区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6.6.1乙方保证运营期间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所有配建设施的资产、设施设备均应保持良好的运营和技术状况。

  6.6.2运营期届满且双方未达成新一轮委托运营协议或运营期间出现因法定、约定事由提前终止运营的,运营期结束,乙方应在运营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将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委托乙方运营的配建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由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另行委托第三方运营。6.6.3运营期结束前6个月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开展河西社区运营商选择、实地考察等过渡期准备事宜。

  6.6.4运营期结束前20日内,乙方须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及全部图纸资料,连同资产移交清单及各项资料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6.6.5移交前如发现甲方资产、设施设备等存在缺陷,或未能达到移交标准,乙方须及时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6.7.1河西社区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三化九场景”)与建筑方案同步完成,须满足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所有规定与要求,并报甲方书面同意。

  6.7.2按照“自负盈亏、自求平衡”的原则,运营期内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7.3物业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物业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未来社区运营阶段最新相关标准及台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6.7.6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组织河西社区试点的评估考核工作,并在河西社区项目完成竣工备案之日起1年内通过浙江省未来社区验收并获得省政府命名。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22]30021号批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开发建设协议:详见台自然资规条号及《台州路桥河西社区建设运营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可单独报名,也可联合报名。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的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1、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地块近邻路桥十里长街、中盛城市广场、宝龙宏地·官河上城、富仕广场、万科·十里观邸等。

  用地范围:东至银座街及用地界线,南至富仕路及用地界线,西至南官大道及用地界线,北至城市绿线个地块(详见附图)。

  1号地块:东至商城街(规划宽度25米),南至规划道路(规划宽度12米)及用地界线,西至南官大道(规划宽度45米)及用地界线,北至城市绿线号地块:

  东至用地界线,南至富仕路(规划宽度25米)及用地界线,西至商城街(规划宽度25米)及用地界线,北至规划道路(规划宽度12米)。

  ,规划单位约900亩,实施单位约270亩,受益居民5080人。项目改造区中心菜市场、河西新村以及沿街商住,新建安置住宅、人才公寓、商品住宅以及幼儿园。值得一提的是,曾经繁华如今破旧没落的河西巷也将借此契机,对两侧的建筑进行修复改造,延续十里长街的传统建筑风格,植入特色餐饮、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业态,打造成十里长街延伸段,形成河街成市的文脉传承。

  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82123㎡。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1279㎡,即,

  ,其中,1号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036㎡,2号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3407㎡。3号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836㎡;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0844㎡。

  (详见附图)63884㎡。其中,1号、2号、3号地块地下空间面积62693㎡;规划道路地下空间面积1191㎡。

  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

  的建筑面积≤164854㎡;商业建筑面积≤6170㎡。其中,1号地块:地上建筑面积≤70090㎡;2号地块:地上建筑面积≤76836㎡;3号地块:地上建筑面积≤24098㎡。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

  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民航浙监局函[2022] 56号文件,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最高点高程不超过海拔84.5米,施工期间脚手架、塔吊等最高点高程不超过海拔99.5米。2.依据《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改)》,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高度(檐口高度)不超过12.0米,风貌协调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 0-80.0米(详见附图)。

  1号地块与3号地块应满足与现状建筑之间的消防、日照等要求。总用地范围内各地块之间允许架设穿越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净高要求在4.5米以上且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

  1、交通主出入口:1号地块:东侧、南侧;2号地块:南侧、西侧;3号地块:南侧、北侧;禁止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范围详见附图。

  2、本地块应合理组织地块内人流、车流;合理设置出入口,处理好与道路及周边地块的关系;充分考虑幼儿园、商业的交通组织和管理;项目申报时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3、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1021-2013)和《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 2018版》(台政办发[2018]58号)文件执行。小型机动车车位尺寸按照垂直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x5.7米,平行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x6.2米。

  4、非机动车位应合理布局,其中地面非机动车位配置比例不得低于总数的50%, 并应设置地面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地下空间不得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

  ,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建好后须移交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指定部门),且产权归属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指定部门)。2、

  3、上述公共设施配置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政府指定单位,且产权归属当地政府指定单位。.上述公共设施可结合实施方案九大场景功能统筹落实,但配建规模、功能等不得低于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条件的要求。九大场景及其他配建设施的移交及产权归属按建设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用地性质:停车和辅助配套用房。地下空间使用层数≥1层。

  1、建筑方案原则上遵循实施方案,且不低于相关规范要求及未来社区的相关标准,相关符合性核查按建设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

  2、外墙材质、色彩:商业、住宅建筑外墙主要材质应采用铝板、石材、幕墙或一体化板材等,外墙不应大面积采

  :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80米;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60米。

  住宅建筑阳台和花池的进深不应大于2.1米,独立设置时面宽进深比均不应少于2:1;阳台与花池连建时,总面宽进深比不应少于2:1。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开发建设协议:详见台自然资规条号及《台州路桥河西社区建设运营协议》。

  出让用地3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1279㎡,其中: 1号地块28036㎡,2号地块33407㎡,3号地块9836㎡。容积率:1号地块≤2.50,2号地块≤2.30,3号地块≤2.45。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实施方案为准。

  (1)代建道路三条,分别为河西巷(南官大道-银座街)、商城街(南官河-富仕路)、规划路(南官大道-银座街)。(2)代建绿地(4号地块):东至银座街、南至河西巷、西至南官大道、北至南官河。

  1.2.3无偿返还政府或甲方的配建内容: (1)地下社会停车场一个,标准停车位

  ,可设置在宗地临银座街人防设施工程内,须设置单独出入口。其中包括九大场景、幼儿园、回购商业的停车位,并计入出让宗地技术指标。(2) 九大场景用房,其中出让开发地块内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3)12班制幼儿园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4042㎡,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4)代建绿地4号地块配建1级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30 ㎡。以上配建内容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1.3运营内容

  2025年12月31日。3.2.2乙方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制定项目开发进度计划并报甲方认可,甲方对于进度计划中不妥当的可以提出修改,乙方应按照修改后的进度计划执行。3.2.3乙方的进度应满足省市区各级政府对本项目的进度考核目标。3.2.4

  3.3.1在申请人才公寓、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之前,除须满足《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外,乙方还需满足第3.2.4条的条件。

  3.3.2在回购住宅主体结顶前,商品住宅销售不得超过80%;在回购住宅竣工验收前,

  ,经省政府同意后命名公布,剩余商品住宅可全部销售。3.3.3人才公寓的销售对象限于路桥区确定的各类人才(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且销售后5年内不能转让;人才公寓须按照同期市场评估价的90%~95%进行销售,具体销售政策由乙方制定,报路桥区相关部门审批。

  及预算须经过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核后书面同意,幼儿园室内装修标准不低于1200元/㎡,公共部位室内装修标准

  3.5.2九大场景用房,须按甲方要求精装修,装修方案及预算须经过甲方及相关单位审核后书面同意,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3.5.3九大场景用房配建停车位,可设置在上述1.2.3项无偿返还配建的地下社会停车场内,并计入出让宗地技术指标。

  3.6.1依据《浙江省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风貌办《关于加快未来社区试点相关信息计入CIM平台的通知》和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乙方须落实实施方案中对数字化系统九大场景建设所提出的要求,开展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数字化动态管理、预留实施单元与规划单元数字化运营接口等。

  和实施建设,数字化方案须与建筑方案同步编制,数字化方案、施工图及预算须甲方书面同意。

  3.6.3数字化投入不少于捌佰万元整(¥8, 000,000.00),其中1号2号3号新建部分,数字化投入标准不低于30元/㎡; 4号地块代建部分、5号6号改造部分建筑,数字化投入标准不低于10元/㎡。

  3.6.4若政府部门或甲方统一建设未来社区数字化终端,乙方不再重复建设,甲方在应支付的回购款项中扣减200万元。

  回购住宅、九大场景及其他配建工程等均须与商品住宅的材料、设备同等品牌同等质量(除室内装修外)。回购区块的景观绿化设施等和商品住宅区块同品同质。

  3.8.2 2号3号地块物业用房集中配置,1号地块物业用房单独配置。3.8.3九大场景配建设施及无偿返还政府的150个标准停车位,移交时间参照4.4.1条款,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4.1.2回购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非人防车位)466个,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开发部分,甲方享有就近优先选择权。

  4.1.3回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540㎡(其中: 1、商城街底层商业约700㎡; 2、银座街底层商业约1180㎡; 3、沿南官河底层商业约2400㎡,1. 2号地块各1200㎡; 4、临规划路底层商业约1180㎡; 5、临富仕路底层商业约80㎡)。应满足以下要求: 1.沿街底层商铺

  4.95米; 2、回购临街商铺36间,其中银座街临街商铺23间,每间开间进深尺寸不少于3. 8*13米,商城街临街商铺13间,每间开间尺寸不少于4.2米; 3、其他回购商业均设置在1号2号地块北侧沿河及临规划路、富仕路、商城街。4.2回购价格4.2.1住宅回购价格按

  回购住宅套型面积误差在0%至 3%之间(按照1万元/㎡结算),超过 3%的部分由乙方无偿赠送,小于套型面积部分,乙方按照3万元/㎡的标准赔偿给甲方。

  4.2.2地下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非人防车位)回购单价10万元/个。4.2.3

  ; 3、沿南官河底层商业2万元/㎡; 4、临规划路底层商业2万元/㎡; 5、临富仕路底层商业3.2万元/㎡。4.2.4回购内容暂定总价为玖亿肆佰零陆万元整(¥904,060,000.00元)。回购结算面积以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回购住宅及车位的坐落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清单为准。

  4.3回购支付方式4.3.1 1号2号3号地块形象进度都达到±0.00后30日内,支付回购总价的

  。4.3.21 号2号3号地块形象进度都达到主体结构结顶后30日内,累计付至回购总价的

  。4.3.3 1号2号3号地块形象进度都达到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30日内,累计付至实际结算回购总价的

  。4.3.4 1号2号3号地块所有回购内容移交给甲方满12个月后向乙方付至实际结算回购总价的

  4.4.1乙方应当在1号2号3号地块项目竣工备案后30日内办理所有回购内容的交付手续,均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对象,在项目竣工备案后45日内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所有回购内容交付等手续。上述产权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4.4.2竣工备案后30日内,归属甲方所有的物业,乙方应将通过审核的全套资料一次性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

  (1)代建道路(商城街、规划道路、河西巷),由乙方负责前期研究、报批、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道路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含人行道)、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代建绿地(4号地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景观、绿化、铺装、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河岸砌石、河西巷等。代建范围不超过现状河岸,详见实施方案。(3)代建绿地(4号地块)改造保留建筑约1100m,建筑方案由甲方提供,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含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

  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一次性包干,土地受让方在投标报价中统筹考虑,含建安、报批、管理、税等所费用)。

  5.4代建要求代建工程与未来社区所有工程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并办理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6.3运营引入要求6.3.1乙方须在试运营开始3个月内引入具有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社区服务点的三星及以上等级医养运营企业负责社区健康场景运营管理,并将与以上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书》报甲方备案。

  6.3.2河西社区试运营开始3个月内,商业满铺率达到80%以上。正式运营开始3个月内,商业满铺率达到95%以上。

  6.4. 13.5条所涉的九大场景中除社区商业共100m由乙方支付租金外,其余场景均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运营,九大场景所涉及的物业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5.1试运营期满正式运营开始后,甲方可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发改基综 (2020) 195号)的要求组织对河西社区按照未来社区要求的运营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如初步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初步验收合格。初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省风貌办提出试点建设工作评估考核申请。省风貌办组织评估考核,考核通过后由省政府正式命名公布。

  6.5.2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的相关要求,在运营期内每年甲方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等对乙方河西社区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6.6.1乙方保证运营期间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所有配建设施的资产、设施设备均应保持良好的运营和技术状况。

  6.6.2运营期届满且双方未达成新一轮委托运营协议或运营期间出现因法定、约定事由提前终止运营的,运营期结束,乙方应在运营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将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委托乙方运营的配建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由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另行委托第三方运营。6.6.3运营期结束前6个月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开展河西社区运营商选择、实地考察等过渡期准备事宜。

  6.6.4运营期结束前20日内,乙方须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及全部图纸资料,连同资产移交清单及各项资料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6.6.5移交前如发现甲方资产、设施设备等存在缺陷,或未能达到移交标准,乙方须及时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6.7.1河西社区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三化九场景”)与建筑方案同步完成,须满足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所有规定与要求,并报甲方书面同意。

  6.7.2按照“自负盈亏、自求平衡”的原则,运营期内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7.3物业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物业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未来社区运营阶段最新相关标准及台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6.7.6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组织河西社区试点的评估考核工作,并在河西社区项目完成竣工备案之日起1年内通过浙江省未来社区验收并获得省政府命名。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22]30021号批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开发建设协议:详见台自然资规条号及《台州路桥河西社区建设运营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可单独报名,也可联合报名。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的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1、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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