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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专题|吕舟|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北京中轴线辨识与保护

中国景观网2022-10-02景观设计居住区景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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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专题|吕舟|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北京中轴线辨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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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舟.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北京中轴线辨识与保护[J].风景园林,2022,29(4):20-25.

  男 /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 本刊编委 / 研究方向为建筑历史及其理论,文化遗产保护

  摘要:针对世界遗产中城镇类遗产的保护问题所提出的城市历史景观概念,提供了具有整体性的方法。这一方法不仅考虑到对城镇遗产的物质形态特征的保护,也考虑到城镇社会生活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城市历史景观源于文化景观的概念。文化景观概念的形成深刻地影响了世界遗产的发展。城市历史景观是否能够成为一种城镇遗产的新类型,形成自身的价值特征和形态特征,突破建筑群类型在价值辨识、保护管理方法上的局限,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北京中轴线在申报世界遗产的过程中,尝试用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审视遗产价值和制定保护管理规划,是一次具有重要价值的实践。

  北京中轴线是由呈轴线分布的建筑群体和城市核心空间构成的复合遗产。它包含了多组中国传统社会最高等级的宫室、皇家园林、坛庙、城市管理和防御建筑,包含了当代国家纪念性建筑、公共建筑、广场,也包含了连接这些建筑群的桥梁、道路和商业街区。北京中轴线反映了基于中国传统世界观和哲学的秩序体系,决定了北京作为元、明、清3个朝代及当代中国首都的城市形态。2009年,北京市政府启动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了遗产构成要素、遗产价值的研究。2013年1月,北京中轴线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World Heritage Center of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WHC of UNESCO)列为中国申报世界遗产的预备项目。2017年,北京市政府启动北京中轴线正式申报世界遗产的程序。在申报世界遗产的文本编制过程中,北京中轴线作为城市历史景观(historic urban landscape, HUL)的遗产价值逐步凸显出来。2018年,在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的国际研讨会上,一些与会专家提出了以北京中轴线作为案例,把城市历史景观这一概念从保护方法发展成为一种遗产类型的建议。这一建议促进了在申报文本中对北京中轴线景观价值的讨论,以及在保护管理规划中更多地采用和强调城市历史景观的保护原则和方法。

  20世纪90年代文化景观的概念被引入世界遗产领域,这为以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公约》)为基础的世界遗产保护带来了新的思想与方法。《公约》把保护对象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又把文化遗产进一步分为纪念物、建筑群和遗址 。文化遗产的分类方法强调了保护对象的物质特征,并基于传统史观辨识遗产对象,建立遗产价值认识体系。这种传统史观在20世纪中期以后受到了新的史学理论和现当代研究方法的挑战。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公约》,遗产价值判断方法已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转变为能否使《公约》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能否团结更多国家的现实需求。作为一种自我调整,在对《公约》1972—1992年20年的发展历程评估的基础上,由《公约》缔约国选举产生的世界遗产委员会和世界遗产中心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文化景观强调文化要素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强调文化的精神意义,试图把文化与自然重新融合在一起。作为对文化遗产的评估标准,1994年的《奈良真实性文件》(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把遗产真实性与遗产所在的文化背景结合在一起,突出了物质遗产与非物质层面的文化观念的融合。而与《奈良真实性文件》几乎同时出现在世界遗产概念中的文化景观,则为这种强调文化的物质与非物质特征的整体性、文化与自然的整体性,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方法的支撑。在世界遗产领域中,对文化景观的讨论具有重要的意义。

  城市历史景观作为源于文化景观范畴的针对历史城市保护的方法,2005年出现在教科文组织通过的《维也纳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备忘录》(VIENNA MEMORANDUM on “World Heritage and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Managing the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以下简称《维也纳备忘录》)中。作为一种历史城镇类型遗产的保护方法,在21世纪初期全球城市面临传统产业转型、寻求新的可持续发展途径的过程中,城市历史景观作为更具整体性的保护方法受到了广泛关注。教科文组织在2011年通过的《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Recommendation on the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中将其视为世界遗产名录中城镇类型遗产保护的重要工具,这份《建议书》对其他非世界遗产的历史城镇保护发挥了带动作用。

  在世界遗产的语境中,历史城镇尽管是最早出现在世界遗产名录上的类型之一,但却是从《公约》第一条中“建筑群”的概念扩展而成的。在1978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一次公布的世界遗产名录中出现了2个历史城镇类项目:波兰的克拉科夫历史中心和厄瓜多尔的基多城。其中克拉科夫出现在讨论名单中的名称是“克拉科夫的城市历史建成区”(historic urban and architectural area of the city Cracow)。克拉科夫和基多城的申报内容都清晰地反映了这种基于建筑群的历史城镇类遗产的特征。

  把克拉科夫和基多城这样延续着当代生活的历史城镇(或历史城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如何保持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的挑战,这一挑战对世界遗产名录中其他相对规模较小的建筑群类遗产而言并不突出。在克拉科夫和基多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时,波兰和厄瓜多尔的遗产管理者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在第二年(1979年)联合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世界遗产名录上的城镇的权利与义务》(Charters on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Relating to Towns Inscribed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但这一并未得到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充分关注。

  作为《公约》确定的专业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ICOMOS)于1987年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华盛顿)》(The Washington Charter: Charter on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Towns and Urban Areas,以下简称《华盛顿》)提出,历史城镇和城区“除了作为历史见证的作用之外,这些区域还体现了传统城镇的文化价值”,并认为这些区域“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受到工业化导致的城镇发展带来的物理层面的退化、破坏,甚至灭失”。针对这样的情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出:“为了最有效地保护历史城镇和其他历史城区,应当把对历史城镇和其他历史城区保护作为城镇和区域各个层面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整体的组成部分。”在历史城镇和历史城区保护的方法和工具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强调了保护规划的作用,“保护规划必须强调所有相关要素,包括考古、历史、建筑、技术、社会和经济”,认为“规划的目标应当是确保历史城区和整个城镇之间的和谐关系”,提出“保护规划应当决定哪些建筑必须保留,哪些建筑在一定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哪些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不具有重要性”。显然《华盛顿》并未完全跳出建筑群保护方法的局限。因此,这些原则也没有能够有效消解历史城镇在发展诉求和保护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在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城镇之间竞争的加剧而进一步凸显出来。

  2001年,“维也纳历史中心”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同时也引发了对遗产周边新建高层建筑的争论。在2002年第2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的决议中,世界遗产委员会特别表达了对位于“维也纳历史中心”遗产地缓冲区范围内的“维也纳中央火车站综合体”(WienMitte)建设项目的严重关切,因为这一建筑项目的体量明显影响了原有历史景观的统一性。这代表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对类似的城市发展项目方案中拟建的高层建筑为城市历史中心区带来影响的担忧。

  在2002年第2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的决议中,还针对伊朗伊斯法罕历史城市的商业建筑建设项目因严重超过保护区限高要求而对历史城市的天际线产生的负面影响,提出了修改相关建筑设计方案的要求。在2003年第2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决议中,表达了可能对“伦敦塔”这一世界遗产造成负面影响的高层建筑项目的关切,并要求英国政府避免这些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对世界遗产的负面影响。第2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决议中,同样对科隆主教堂附近新建设项目表达了关切,要求德国政府和科隆市与世界遗产中心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合作,对建设项目进行遗产影响评估。

  显然,传统的基于建筑群的保护要求和方法在针对城镇强烈的发展需求时,其局限性也越来越制约了它的作用。历史城市面临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在上述维也纳、科隆、伦敦,甚至包括威尼斯等这些世界遗产城市,在面临相似的城市发展计划、建设项目对遗产环境可能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和威胁的情况下,根据2003年第2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决议,2005年教科文组织在维也纳召开主题为“世界遗产与当代建筑”的国际会议,来自55个国家的超过600名专家与会,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形成了《维也纳备忘录》。

  《维也纳备忘录》提出了从城市历史景观的角度整体考虑历史城镇的保护问题,强调不仅要保护那些具有纪念性的建筑,“也要保护它们所形成的整体,它们之间重要的联系,以及体现在物质、功能、视觉和材料方面相关联的历史类型和形态”。

  《维也纳备忘录》讨论了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与范畴,强调城市历史景观“从考古、建筑、史前学、历史、科学、美学、社会文化或生态角度对聚集性和价值的表达。这一景观塑造了现代社会,对我们了解今天的生活方式具有重大价值”。且从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角度看,“在城市中,城市历史景观与现实和过去时代的社会表现形态及发展融为一体”。

  把历史城市中各种体现历史城市整体价值的遗产要素作为一个整体,并用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来表达这种整体价值是《维也纳备忘录》提出的保护历史城镇类遗产的新视角。此外,《维也纳备忘录》侧重于平衡和调和当代发展对具有遗产意义的整体城市景观的影响。

  在《维也纳备忘录》的基础上,2011年教科文组织在全体大会上通过了《城市历史景观建议书》,并在世界范围推动了多个历史城市保护案例实践。

  《城市历史景观建议书》对城市历史景观也进行了定义,“城市历史景观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其超越了‘历史中心’或‘整体’的概念,包括更广泛的城市背景及地理环境”。

  “上述更广泛的城市背景主要包括遗址的地形、地貌、水文和自然特征,城市建成环境(不论是历史上的还是当代的),城市的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城市中的空地和花园、土地使用模式和空间安排,城市中的感觉和视觉联系,以及城市结构的所有其他要素。背景还包括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做法和价值观、经济进程以及与多样性和特性有关的遗产的无形方面。”这一定义在可持续发展的大框架内,以全面综合的方式为识别、评估、保护和管理城市历史景观打下了基础。

  针对北京中轴线可能符合的世界遗产价值标准、申报世界遗产的方法与路径,北京市政府在2018年、2019年、2020年(线年组织了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的国际研讨会。在会议中,弗兰切斯克·班德林(Francesco Bandarin)、迈克尔·透纳(Michael Turner)等专家提出了北京中轴线是否可以探索以城市历史景观的类型申报世界遗产的问题。

  显然,从尺度和景观特征的角度,北京中轴线具备“城镇历史中心区”和“历史景观”的特征。作为纵贯北京老城南北的城市中心建筑群,北京中轴线决定了整个北京老城的城市布局和形态;梁思成先生曾对北京中轴线的景观特征做过非常生动的描述:“北京独有的壮美秩序就由这条中轴线的建立而产生。前后起伏左右对称的体形或空间的分配都是以这中轴为依据的。气魄之雄伟就在这个南北引伸,一贯到底的规模。”

  从整体特征认知的角度,可以从城市景观或历史景观层面来定义北京中轴线?北京中轴线历史景观的形成

  北京从1267年元大都规划开始,形成了自中心台向南延伸的3.8 km城市中轴线,并决定了整个城市相对对称的格局;1420年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北京中轴线 km,成为贯穿城市南北、控制整个城市格局的核心空间;1553年嘉靖皇帝扩建外城,最终形成了北京中轴线世纪中期,乾隆皇帝修建景山绮望楼、山顶五亭和寿皇殿建筑群,进一步强化了北京中轴线年代的广场扩建,形成今天北京中轴线的形态。在北京城市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元代、明代、清代及近现代都在不断通过设计和建造来塑造、完善北京中轴线的形态,满足人们对于这一城市核心空间形态的理想。侯仁之先生对元代、明代北京中心形态形成过程的总结,以及赵冬日先生对20世纪50年代广场改造时景观秩序的评述及相关文献的记载和论述,都清晰地描述了北京中轴线个多世纪的历史过程中,北京中轴线经历了多次的规划、营建,其核心都是要塑造一个理想都城的秩序形态。这种秩序既是城内居民的生活秩序、城市运行的方式,也是城市物质形态、景观形态的秩序。这一演变过程使北京中轴线呈现出文化景观的基本特征,这为认识北京中轴线的文化意义、形态特征、空间组织和历史演化过程提供了整体性视角。

  北京中轴线作为决定北京老城及当代城市发展形态的城市中心区建筑群和城市空间,其选址是基于中国传统哲学对整个中国国土山川形势的认识,是基于北京营建者对北京周边山形水系的理解。元代李洧孙有:“昔周髀之言,天如倚盖而笠欹,帝车运乎中央。北辰居而不移,临制四方,下直幽州,仰观天象,则北乃天之中。”明代丘浚对北京作为都城的选址有这样的评论:“况居直北之地,上应天垣之紫微,其对面之案,以地势度之,则太、岱万山之宗正当其前也,夫天之象以北为极,则地势之势亦当以北为极。”在《皇都篇》中,清代乾隆皇帝认为北京“上应帝车曰开阳”,对应北斗星系中的开阳星。北京作为都城,无论元代、明代还是清代都强调其空间位置是天人关系的体现,是关乎国运、礼序的最为重要的事情。

  在城市营建方面,元代一改之前都城的营建方式,采取了先筑中心台,确定城市中心点位置,再定方位,定大内宫殿位置、大城四周城墙位置、城内主要建筑位置的新的规划方法。整个营建过程是对北京城与国家地理环境、周边山形水系进行分析和对位的过程。这种规划和营建方法在明永乐时期的都城建设,以及嘉靖时期的城市重要建筑分布调整过程中都得到了体现。北京中轴线上那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建筑、建筑群则是这种具有哲学意义的理想都城秩序与自然规则、环境特征之间关系的载体,所表达的价值内涵远远超出了世界遗产语境下以建筑群为基础的历史城镇、历史中心区物质形态意义上的价值。

  元代大都城的营城理念源于西周初年形成的城市等级制度,是对《考工记》营国制度的比附。其规划思想,在之后北京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不断被继承和强化。从历史层积上,北京中轴线北部的万宁桥、相关水系、街道格局仍是元代初建大都时的遗存和形态;太庙、社稷坛、先农坛以及故宫中,仍有许多建筑是明代的遗构,北京中轴线 km的规模也是在明代最终形成的;清代增建景山上的5座亭子,形成北京中轴线的制高点,把寿皇殿建筑群迁移到北京中轴线上,完善了北京中轴线作为城市轮廓线年代对位于北京中轴线上的广场的改建和扩建,形成了当代中国的国家礼仪中心,既是对传统哲学、规划思想的继承,也是对20世纪新的人民城市功能的表达。北京中轴线年中国都城制度的发展,其自身又是北京从元代至今约750年历史的物质层积。

  北京中轴线从建筑、建筑群之间构成的景观形态,以及连续、多样、富有韵律感的城市空间格局,到其中包含的历史遗址、历史建筑、桥梁、道路、城市空间、园林景观、当代纪念性建筑、当代城市广场,均展现出北京中轴线具有极为丰富的包容性。

  北京中轴线也是中华民族思想信仰包容性的物质见证。从太庙、寿皇殿及故宫奉先殿等表达的祖先崇拜,社稷坛的国家祭祀,天坛的天道拟人化的昊天上帝,先农坛中自然之神(五岳、五镇、四海、四渎、天下大山、天下名川、京畿名山、京畿名川、神农、太岁等)、农业之神、时间之神、天神(风雨雷电等)、地祇,到观音、关帝,再到位于中轴线上故宫钦安殿供奉的真武大帝、景山绮望楼供奉的孔子牌位、景山万春亭供奉的毗卢遮那佛,展现了中国传统信仰体系的包容与丰富,并赋予了北京中轴线独特的文化意义。

  北京中轴线也是展现中国最为多样和丰富的传统城市生活与当代生活的载体。在传统生活的层面,从外城的天桥、前门地区的平民生活(也是北京最为富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到内城达官贵人的生活,再到皇城、紫禁城中帝王的生活,几乎承载了中国古代大部分社会阶层的生活形态,北京中轴线不同区段的街巷、建筑是这些生活形态的物质见证。在当代生活的层面,北京中轴线既是传统街区中普通市民充满烟火气息的生活场景,也是广场国家礼仪、庆典活动的空间;人民大会堂是当代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前门大街、地安门外大街一直是北京重要的商业街区;天坛、先农坛、太庙、社稷坛等原属皇家的坛庙空间,是今天市民休憩娱乐的场所;国家博物馆、故宫是今天展示历史文化的重要场所。这种生活的丰富性和整体性也典型地体现了城市历史景观在社会、文化方面的多样性,展现了过去和当下的社会表现形态、社会发展融为一体,展现了历史与当代生活的连续性。

  基于《维也纳备忘录》和《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对城市历史景观的定义,北京中轴线呈现出了城市历史景观的典型特征,体现了超越一般历史城区或历史中心区的厚重、丰富的文化积淀,构成了它与自然地理环境、城市空间形态的整体性。通过对北京中轴线价值的讨论和基于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管理规划,北京中轴线的整体性在北京老城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以及城市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上,其意义都得到了凸显。这种整体性超越了仅由单独的遗产构成要素简单叠加的价值。这种基于城市历史景观概念的整体性价值不仅融合了所有遗产构成要素的价值,也涵盖了自然、环境、文化、历史、社会、城市空间艺术等多方面的内容。

  尽管在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策略上,申遗工作组没有进一步讨论是否尝试将城市历史景观发展成一个新的申报类型,并将北京中轴线以这一类型进行申报。但它提供的整体性的价值辨识和保护管理方式,却仍然能贡献并运用于北京中轴线?北京中轴线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版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而《北京中轴线保护条例》也已经在立法的过程当中。《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把北京老城作为与三山五园、长城文化带、运河文化带及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并列的保护对象,突出了对老城保护、管理的整体性,强调对老城的统筹保护、各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这与1982年把老城划分为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方法相比较,整体保护的观念愈加明显。从立法层面强调整体保护,为后续有效实施保护、管理规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中轴线作为老城的核心,在世界遗产申报的保护区划划定上,通过遗产区的划定勾勒了北京中轴线完整的城市空间范围。在遗产区中,包括了所有体现北京中轴线遗产价值的纪念物、建筑、建筑群、遗址、桥梁、河道、街道、广场等遗产构成要素,强调了北京中轴线概念的整体性。北京中轴线的缓冲区不仅涵盖了已作为世界遗产的天坛和故宫的缓冲区,为了表达北京中轴线对北京老城对称布局的影响,缓冲区还增加了西单、西四和东单、东四的区域。通过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对老城进行整体保护,将整个老城范围划为北京中轴线的环境区。《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区的范围与北京中轴线遗产区的范围相叠合,既体现了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又突出了北京中轴线对老城整体保护的带动作用。

  以北京中轴线为核心区域的视线廊道控制不仅体现了整体环境保护的思想,也体现了对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的保护方法的实践。以北京中轴线为中心区域的视线廊道控制,不仅对老城区域提出了管控要求,而且对北京中轴线区域向西、向北的视线通廊内的建设项目提出了管控要求,实现对北京中轴线与周边燕山山脉和西山之间景观环境的保护与管控。

  从遗产价值表达的层面,北京中轴线作为一个完整的遗产项目,涵盖了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故宫、天坛及大运河的一部分,故宫、天坛、钟鼓楼、万宁桥、景山、太庙、社稷坛、、人民英雄纪念碑、正阳门及箭楼、先农坛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毛主席纪念堂和永定门御道遗址等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博物馆和永定门等普查登记文物,作为历史建筑的人民大会堂和位于遗址区内但不是遗产构成要素的地安门内大街40号和41号建筑,正在进行考古发掘的正阳桥遗址,以及地安门外大街、地安门内大街、广场、前门大街、天桥南大街范围,永定门公园区域。这些对象通过北京中轴线的申遗主题,形成了一个多重内涵的价值表达体系。

  对应《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操作指南》(The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关于世界遗产的第三条标准——“是依然存在或业已消逝的文化传统或文明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北京中轴线是历经元、明、清及近现代(13—20世纪)逾7个世纪的城市历史不断累积的结果,严谨对称的建筑群规划格局和秩序性的景观形态为城市建设中‘以中为尊’传统观念的长期实践提供了独特的物质见证,反映出通过城市建设营造社会秩序、规范社会生活的美好愿望。北京中轴线多元化的空间组织不仅为延续至今的国家礼仪文化传统,也为业已消逝的城市管理方式提供了有力的物质见证。自建成至今,北京中轴线持续地对城市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显示出中国传统规划理念持续的生命力”。

  对应《操作指南》中关于世界遗产的第四条标准——“是一个展现了人类历史一个或多个重要阶段的建筑类型、建筑或技术的综合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北京中轴线以独具匠心的轴线选址,完整展现了中国传统都城理想范式的规划格局,富于层次、秩序而又蕴含对比、变化的建筑形态,以及紧密联系的视觉景观,成为中国传统都城中轴线经历千年发展至成熟阶段的杰出范例,亦成为东亚地区现存最长且保存最为完好的传统都城中轴线。其独特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意趣突出展现出13世纪至今中国传统都城规划对于礼仪秩序的表达”。

  对应《操作指南》中关于世界遗产的第六条标准——“与具有突出的重要性的事件、活的传统、观念、信仰、艺术和文学作品具有直接和物质性的关联”,“北京中轴线的选址和基本规划格局具有极强的建构国家秩序的象征意义,反映出中国传统的自然观念和哲学理念。作为元、明、清及现代中国首都的核心,北京中轴线见证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而作为一系列改变中国历史发展走向的重大事件的发生地,北京中轴线更见证了中国社会从封建王朝时代转变为现代国家的历史变革,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北京中轴线的整体价值强调了通过各遗产构成要素对中国文明核心文化精神的整体表达,强调了历史与现实的延续性,构建了一个中国文明传承、延续的叙事,承载了中国文化多元、包容又高度凝聚统一的中华文明特征的表达。

  作为整体的北京中轴线,需要突破原有的各个遗产构成要素的相对孤立的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具有整体管理和协调能力的管理构架;从价值讲述的角度,则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价值阐释和讲解系统。

  1994年的《奈良真实性文件》把对遗产的理解放到相应的文化语境当中,同年,《操作指南》提出了作为文化遗产类型的文化景观定义,把复杂的遗产对象视为文化与自然及相关环境相互作用、具有突出文化价值的整体,形成了一个可能关联起原有各种遗产类型的新的遗产概念。文化景观概念的提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拓宽了人们审视遗产的视角,从原有强调物质遗存的遗产定义,拓展成融合自然与文化、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更具包容性的遗产类型。这种思想方法也被运用到更为广阔的遗产保护领域,影响了对各类遗产对象的相关理论思考和保护方法探索。

  城市历史景观衍生于文化景观的概念。从1978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一次公布世界遗产名录以来,在世界遗产的话语体系中城镇类遗产一直是基于建筑群概念的拓展,如1987年版的《操作指南》特别强调了基于“城镇建筑群”的概念来确定城镇类遗产对象的特点。但如同多版《操作指南》反复强调的那样,从建筑群保护的角度难以有效解决城镇类遗产面对当代生活、城镇发展等复杂问题。随着《公约》面世进入第50年,城镇类型遗产面临的问题在持续积累的过程中也变得越发严峻。由于城市历史景观提出了从整体的角度理解遗产价值,认识城镇遗产形态特征的历史层积过程和其背后的文化意义,这种价值超越了“城镇建筑群”中各遗产构成要素价值的简单叠加。这为城镇类遗产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在《城市历史景观建议书》里,城市历史景观已不仅仅是“景”和“观”,而是自然与文化相互作用的历史过程。从历史过程的角度认识遗产的形态特征和价值内涵,促进了构建一种具有整体性和动态特征的遗产价值辨识和保护体系。对城镇类遗产而言,更有助于探索以保护遗产价值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北京中轴线作为一个复合型的城镇类文化遗产,从内涵到形态特征都与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相契合。从城市历史景观的角度理解和认识北京中轴线与周围自然环境、山形水系的关系,讨论700余年的历史演化对北京中轴线形态、特征的作用和影响,思考北京中轴线对历史过程和文化内涵的表达,提炼北京中轴线的核心遗产价值,确定保护管理的方法,表达和展示北京中轴线的遗产价值,北京中轴线的遗产价值研究、保护管理工作方面的探索是对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和方法的重要实践。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规划的方法,综合考虑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引入多部门、跨部门合作,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对北京中轴线价值的传播,形成社会对北京中轴线遗产价值的共识,逐步建立遗产价值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

  在这一过程中,“景观”从一种对象变为了一种方法,同时又呈现出了将这种城市历史景观变为新的遗产类型的可能性。

  [10] 梁思成.梁思成全集(第五卷)[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106-107.

  [11] 侯仁之.北平历史地理[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

  [13] 育菁.李洧孙《大都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98-98.

吕舟.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北京中轴线辨识与保护[J].风景园林,2022,29(4):20-25.

  男 /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 本刊编委 / 研究方向为建筑历史及其理论,文化遗产保护

  摘要:针对世界遗产中城镇类遗产的保护问题所提出的城市历史景观概念,提供了具有整体性的方法。这一方法不仅考虑到对城镇遗产的物质形态特征的保护,也考虑到城镇社会生活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城市历史景观源于文化景观的概念。文化景观概念的形成深刻地影响了世界遗产的发展。城市历史景观是否能够成为一种城镇遗产的新类型,形成自身的价值特征和形态特征,突破建筑群类型在价值辨识、保护管理方法上的局限,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北京中轴线在申报世界遗产的过程中,尝试用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审视遗产价值和制定保护管理规划,是一次具有重要价值的实践。

  北京中轴线是由呈轴线分布的建筑群体和城市核心空间构成的复合遗产。它包含了多组中国传统社会最高等级的宫室、皇家园林、坛庙、城市管理和防御建筑,包含了当代国家纪念性建筑、公共建筑、广场,也包含了连接这些建筑群的桥梁、道路和商业街区。北京中轴线反映了基于中国传统世界观和哲学的秩序体系,决定了北京作为元、明、清3个朝代及当代中国首都的城市形态。2009年,北京市政府启动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了遗产构成要素、遗产价值的研究。2013年1月,北京中轴线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World Heritage Center of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WHC of UNESCO)列为中国申报世界遗产的预备项目。2017年,北京市政府启动北京中轴线正式申报世界遗产的程序。在申报世界遗产的文本编制过程中,北京中轴线作为城市历史景观(historic urban landscape, HUL)的遗产价值逐步凸显出来。2018年,在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的国际研讨会上,一些与会专家提出了以北京中轴线作为案例,把城市历史景观这一概念从保护方法发展成为一种遗产类型的建议。这一建议促进了在申报文本中对北京中轴线景观价值的讨论,以及在保护管理规划中更多地采用和强调城市历史景观的保护原则和方法。

  20世纪90年代文化景观的概念被引入世界遗产领域,这为以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公约》)为基础的世界遗产保护带来了新的思想与方法。《公约》把保护对象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又把文化遗产进一步分为纪念物、建筑群和遗址 。文化遗产的分类方法强调了保护对象的物质特征,并基于传统史观辨识遗产对象,建立遗产价值认识体系。这种传统史观在20世纪中期以后受到了新的史学理论和现当代研究方法的挑战。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公约》,遗产价值判断方法已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转变为能否使《公约》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能否团结更多国家的现实需求。作为一种自我调整,在对《公约》1972—1992年20年的发展历程评估的基础上,由《公约》缔约国选举产生的世界遗产委员会和世界遗产中心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文化景观强调文化要素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强调文化的精神意义,试图把文化与自然重新融合在一起。作为对文化遗产的评估标准,1994年的《奈良真实性文件》(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把遗产真实性与遗产所在的文化背景结合在一起,突出了物质遗产与非物质层面的文化观念的融合。而与《奈良真实性文件》几乎同时出现在世界遗产概念中的文化景观,则为这种强调文化的物质与非物质特征的整体性、文化与自然的整体性,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方法的支撑。在世界遗产领域中,对文化景观的讨论具有重要的意义。

  城市历史景观作为源于文化景观范畴的针对历史城市保护的方法,2005年出现在教科文组织通过的《维也纳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备忘录》(VIENNA MEMORANDUM on “World Heritage and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Managing the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以下简称《维也纳备忘录》)中。作为一种历史城镇类型遗产的保护方法,在21世纪初期全球城市面临传统产业转型、寻求新的可持续发展途径的过程中,城市历史景观作为更具整体性的保护方法受到了广泛关注。教科文组织在2011年通过的《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Recommendation on the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中将其视为世界遗产名录中城镇类型遗产保护的重要工具,这份《建议书》对其他非世界遗产的历史城镇保护发挥了带动作用。

  在世界遗产的语境中,历史城镇尽管是最早出现在世界遗产名录上的类型之一,但却是从《公约》第一条中“建筑群”的概念扩展而成的。在1978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一次公布的世界遗产名录中出现了2个历史城镇类项目:波兰的克拉科夫历史中心和厄瓜多尔的基多城。其中克拉科夫出现在讨论名单中的名称是“克拉科夫的城市历史建成区”(historic urban and architectural area of the city Cracow)。克拉科夫和基多城的申报内容都清晰地反映了这种基于建筑群的历史城镇类遗产的特征。

  把克拉科夫和基多城这样延续着当代生活的历史城镇(或历史城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如何保持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的挑战,这一挑战对世界遗产名录中其他相对规模较小的建筑群类遗产而言并不突出。在克拉科夫和基多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时,波兰和厄瓜多尔的遗产管理者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在第二年(1979年)联合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世界遗产名录上的城镇的权利与义务》(Charters on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Relating to Towns Inscribed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但这一并未得到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充分关注。

  作为《公约》确定的专业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ICOMOS)于1987年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华盛顿)》(The Washington Charter: Charter on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Towns and Urban Areas,以下简称《华盛顿》)提出,历史城镇和城区“除了作为历史见证的作用之外,这些区域还体现了传统城镇的文化价值”,并认为这些区域“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受到工业化导致的城镇发展带来的物理层面的退化、破坏,甚至灭失”。针对这样的情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出:“为了最有效地保护历史城镇和其他历史城区,应当把对历史城镇和其他历史城区保护作为城镇和区域各个层面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整体的组成部分。”在历史城镇和历史城区保护的方法和工具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强调了保护规划的作用,“保护规划必须强调所有相关要素,包括考古、历史、建筑、技术、社会和经济”,认为“规划的目标应当是确保历史城区和整个城镇之间的和谐关系”,提出“保护规划应当决定哪些建筑必须保留,哪些建筑在一定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哪些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不具有重要性”。显然《华盛顿》并未完全跳出建筑群保护方法的局限。因此,这些原则也没有能够有效消解历史城镇在发展诉求和保护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在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城镇之间竞争的加剧而进一步凸显出来。

  2001年,“维也纳历史中心”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同时也引发了对遗产周边新建高层建筑的争论。在2002年第2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的决议中,世界遗产委员会特别表达了对位于“维也纳历史中心”遗产地缓冲区范围内的“维也纳中央火车站综合体”(WienMitte)建设项目的严重关切,因为这一建筑项目的体量明显影响了原有历史景观的统一性。这代表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对类似的城市发展项目方案中拟建的高层建筑为城市历史中心区带来影响的担忧。

  在2002年第2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的决议中,还针对伊朗伊斯法罕历史城市的商业建筑建设项目因严重超过保护区限高要求而对历史城市的天际线产生的负面影响,提出了修改相关建筑设计方案的要求。在2003年第2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决议中,表达了可能对“伦敦塔”这一世界遗产造成负面影响的高层建筑项目的关切,并要求英国政府避免这些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对世界遗产的负面影响。第2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决议中,同样对科隆主教堂附近新建设项目表达了关切,要求德国政府和科隆市与世界遗产中心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合作,对建设项目进行遗产影响评估。

  显然,传统的基于建筑群的保护要求和方法在针对城镇强烈的发展需求时,其局限性也越来越制约了它的作用。历史城市面临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在上述维也纳、科隆、伦敦,甚至包括威尼斯等这些世界遗产城市,在面临相似的城市发展计划、建设项目对遗产环境可能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和威胁的情况下,根据2003年第2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决议,2005年教科文组织在维也纳召开主题为“世界遗产与当代建筑”的国际会议,来自55个国家的超过600名专家与会,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形成了《维也纳备忘录》。

  《维也纳备忘录》提出了从城市历史景观的角度整体考虑历史城镇的保护问题,强调不仅要保护那些具有纪念性的建筑,“也要保护它们所形成的整体,它们之间重要的联系,以及体现在物质、功能、视觉和材料方面相关联的历史类型和形态”。

  《维也纳备忘录》讨论了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与范畴,强调城市历史景观“从考古、建筑、史前学、历史、科学、美学、社会文化或生态角度对聚集性和价值的表达。这一景观塑造了现代社会,对我们了解今天的生活方式具有重大价值”。且从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角度看,“在城市中,城市历史景观与现实和过去时代的社会表现形态及发展融为一体”。

  把历史城市中各种体现历史城市整体价值的遗产要素作为一个整体,并用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来表达这种整体价值是《维也纳备忘录》提出的保护历史城镇类遗产的新视角。此外,《维也纳备忘录》侧重于平衡和调和当代发展对具有遗产意义的整体城市景观的影响。

  在《维也纳备忘录》的基础上,2011年教科文组织在全体大会上通过了《城市历史景观建议书》,并在世界范围推动了多个历史城市保护案例实践。

  《城市历史景观建议书》对城市历史景观也进行了定义,“城市历史景观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其超越了‘历史中心’或‘整体’的概念,包括更广泛的城市背景及地理环境”。

  “上述更广泛的城市背景主要包括遗址的地形、地貌、水文和自然特征,城市建成环境(不论是历史上的还是当代的),城市的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城市中的空地和花园、土地使用模式和空间安排,城市中的感觉和视觉联系,以及城市结构的所有其他要素。背景还包括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做法和价值观、经济进程以及与多样性和特性有关的遗产的无形方面。”这一定义在可持续发展的大框架内,以全面综合的方式为识别、评估、保护和管理城市历史景观打下了基础。

  针对北京中轴线可能符合的世界遗产价值标准、申报世界遗产的方法与路径,北京市政府在2018年、2019年、2020年(线年组织了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的国际研讨会。在会议中,弗兰切斯克·班德林(Francesco Bandarin)、迈克尔·透纳(Michael Turner)等专家提出了北京中轴线是否可以探索以城市历史景观的类型申报世界遗产的问题。

  显然,从尺度和景观特征的角度,北京中轴线具备“城镇历史中心区”和“历史景观”的特征。作为纵贯北京老城南北的城市中心建筑群,北京中轴线决定了整个北京老城的城市布局和形态;梁思成先生曾对北京中轴线的景观特征做过非常生动的描述:“北京独有的壮美秩序就由这条中轴线的建立而产生。前后起伏左右对称的体形或空间的分配都是以这中轴为依据的。气魄之雄伟就在这个南北引伸,一贯到底的规模。”

  从整体特征认知的角度,可以从城市景观或历史景观层面来定义北京中轴线?北京中轴线历史景观的形成

  北京从1267年元大都规划开始,形成了自中心台向南延伸的3.8 km城市中轴线,并决定了整个城市相对对称的格局;1420年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北京中轴线 km,成为贯穿城市南北、控制整个城市格局的核心空间;1553年嘉靖皇帝扩建外城,最终形成了北京中轴线世纪中期,乾隆皇帝修建景山绮望楼、山顶五亭和寿皇殿建筑群,进一步强化了北京中轴线年代的广场扩建,形成今天北京中轴线的形态。在北京城市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元代、明代、清代及近现代都在不断通过设计和建造来塑造、完善北京中轴线的形态,满足人们对于这一城市核心空间形态的理想。侯仁之先生对元代、明代北京中心形态形成过程的总结,以及赵冬日先生对20世纪50年代广场改造时景观秩序的评述及相关文献的记载和论述,都清晰地描述了北京中轴线个多世纪的历史过程中,北京中轴线经历了多次的规划、营建,其核心都是要塑造一个理想都城的秩序形态。这种秩序既是城内居民的生活秩序、城市运行的方式,也是城市物质形态、景观形态的秩序。这一演变过程使北京中轴线呈现出文化景观的基本特征,这为认识北京中轴线的文化意义、形态特征、空间组织和历史演化过程提供了整体性视角。

  北京中轴线作为决定北京老城及当代城市发展形态的城市中心区建筑群和城市空间,其选址是基于中国传统哲学对整个中国国土山川形势的认识,是基于北京营建者对北京周边山形水系的理解。元代李洧孙有:“昔周髀之言,天如倚盖而笠欹,帝车运乎中央。北辰居而不移,临制四方,下直幽州,仰观天象,则北乃天之中。”明代丘浚对北京作为都城的选址有这样的评论:“况居直北之地,上应天垣之紫微,其对面之案,以地势度之,则太、岱万山之宗正当其前也,夫天之象以北为极,则地势之势亦当以北为极。”在《皇都篇》中,清代乾隆皇帝认为北京“上应帝车曰开阳”,对应北斗星系中的开阳星。北京作为都城,无论元代、明代还是清代都强调其空间位置是天人关系的体现,是关乎国运、礼序的最为重要的事情。

  在城市营建方面,元代一改之前都城的营建方式,采取了先筑中心台,确定城市中心点位置,再定方位,定大内宫殿位置、大城四周城墙位置、城内主要建筑位置的新的规划方法。整个营建过程是对北京城与国家地理环境、周边山形水系进行分析和对位的过程。这种规划和营建方法在明永乐时期的都城建设,以及嘉靖时期的城市重要建筑分布调整过程中都得到了体现。北京中轴线上那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建筑、建筑群则是这种具有哲学意义的理想都城秩序与自然规则、环境特征之间关系的载体,所表达的价值内涵远远超出了世界遗产语境下以建筑群为基础的历史城镇、历史中心区物质形态意义上的价值。

  元代大都城的营城理念源于西周初年形成的城市等级制度,是对《考工记》营国制度的比附。其规划思想,在之后北京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不断被继承和强化。从历史层积上,北京中轴线北部的万宁桥、相关水系、街道格局仍是元代初建大都时的遗存和形态;太庙、社稷坛、先农坛以及故宫中,仍有许多建筑是明代的遗构,北京中轴线 km的规模也是在明代最终形成的;清代增建景山上的5座亭子,形成北京中轴线的制高点,把寿皇殿建筑群迁移到北京中轴线上,完善了北京中轴线作为城市轮廓线年代对位于北京中轴线上的广场的改建和扩建,形成了当代中国的国家礼仪中心,既是对传统哲学、规划思想的继承,也是对20世纪新的人民城市功能的表达。北京中轴线年中国都城制度的发展,其自身又是北京从元代至今约750年历史的物质层积。

  北京中轴线从建筑、建筑群之间构成的景观形态,以及连续、多样、富有韵律感的城市空间格局,到其中包含的历史遗址、历史建筑、桥梁、道路、城市空间、园林景观、当代纪念性建筑、当代城市广场,均展现出北京中轴线具有极为丰富的包容性。

  北京中轴线也是中华民族思想信仰包容性的物质见证。从太庙、寿皇殿及故宫奉先殿等表达的祖先崇拜,社稷坛的国家祭祀,天坛的天道拟人化的昊天上帝,先农坛中自然之神(五岳、五镇、四海、四渎、天下大山、天下名川、京畿名山、京畿名川、神农、太岁等)、农业之神、时间之神、天神(风雨雷电等)、地祇,到观音、关帝,再到位于中轴线上故宫钦安殿供奉的真武大帝、景山绮望楼供奉的孔子牌位、景山万春亭供奉的毗卢遮那佛,展现了中国传统信仰体系的包容与丰富,并赋予了北京中轴线独特的文化意义。

  北京中轴线也是展现中国最为多样和丰富的传统城市生活与当代生活的载体。在传统生活的层面,从外城的天桥、前门地区的平民生活(也是北京最为富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到内城达官贵人的生活,再到皇城、紫禁城中帝王的生活,几乎承载了中国古代大部分社会阶层的生活形态,北京中轴线不同区段的街巷、建筑是这些生活形态的物质见证。在当代生活的层面,北京中轴线既是传统街区中普通市民充满烟火气息的生活场景,也是广场国家礼仪、庆典活动的空间;人民大会堂是当代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前门大街、地安门外大街一直是北京重要的商业街区;天坛、先农坛、太庙、社稷坛等原属皇家的坛庙空间,是今天市民休憩娱乐的场所;国家博物馆、故宫是今天展示历史文化的重要场所。这种生活的丰富性和整体性也典型地体现了城市历史景观在社会、文化方面的多样性,展现了过去和当下的社会表现形态、社会发展融为一体,展现了历史与当代生活的连续性。

  基于《维也纳备忘录》和《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对城市历史景观的定义,北京中轴线呈现出了城市历史景观的典型特征,体现了超越一般历史城区或历史中心区的厚重、丰富的文化积淀,构成了它与自然地理环境、城市空间形态的整体性。通过对北京中轴线价值的讨论和基于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管理规划,北京中轴线的整体性在北京老城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以及城市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上,其意义都得到了凸显。这种整体性超越了仅由单独的遗产构成要素简单叠加的价值。这种基于城市历史景观概念的整体性价值不仅融合了所有遗产构成要素的价值,也涵盖了自然、环境、文化、历史、社会、城市空间艺术等多方面的内容。

  尽管在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策略上,申遗工作组没有进一步讨论是否尝试将城市历史景观发展成一个新的申报类型,并将北京中轴线以这一类型进行申报。但它提供的整体性的价值辨识和保护管理方式,却仍然能贡献并运用于北京中轴线?北京中轴线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版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而《北京中轴线保护条例》也已经在立法的过程当中。《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把北京老城作为与三山五园、长城文化带、运河文化带及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并列的保护对象,突出了对老城保护、管理的整体性,强调对老城的统筹保护、各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这与1982年把老城划分为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方法相比较,整体保护的观念愈加明显。从立法层面强调整体保护,为后续有效实施保护、管理规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中轴线作为老城的核心,在世界遗产申报的保护区划划定上,通过遗产区的划定勾勒了北京中轴线完整的城市空间范围。在遗产区中,包括了所有体现北京中轴线遗产价值的纪念物、建筑、建筑群、遗址、桥梁、河道、街道、广场等遗产构成要素,强调了北京中轴线概念的整体性。北京中轴线的缓冲区不仅涵盖了已作为世界遗产的天坛和故宫的缓冲区,为了表达北京中轴线对北京老城对称布局的影响,缓冲区还增加了西单、西四和东单、东四的区域。通过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对老城进行整体保护,将整个老城范围划为北京中轴线的环境区。《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区的范围与北京中轴线遗产区的范围相叠合,既体现了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又突出了北京中轴线对老城整体保护的带动作用。

  以北京中轴线为核心区域的视线廊道控制不仅体现了整体环境保护的思想,也体现了对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的保护方法的实践。以北京中轴线为中心区域的视线廊道控制,不仅对老城区域提出了管控要求,而且对北京中轴线区域向西、向北的视线通廊内的建设项目提出了管控要求,实现对北京中轴线与周边燕山山脉和西山之间景观环境的保护与管控。

  从遗产价值表达的层面,北京中轴线作为一个完整的遗产项目,涵盖了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故宫、天坛及大运河的一部分,故宫、天坛、钟鼓楼、万宁桥、景山、太庙、社稷坛、、人民英雄纪念碑、正阳门及箭楼、先农坛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毛主席纪念堂和永定门御道遗址等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博物馆和永定门等普查登记文物,作为历史建筑的人民大会堂和位于遗址区内但不是遗产构成要素的地安门内大街40号和41号建筑,正在进行考古发掘的正阳桥遗址,以及地安门外大街、地安门内大街、广场、前门大街、天桥南大街范围,永定门公园区域。这些对象通过北京中轴线的申遗主题,形成了一个多重内涵的价值表达体系。

  对应《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操作指南》(The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关于世界遗产的第三条标准——“是依然存在或业已消逝的文化传统或文明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北京中轴线是历经元、明、清及近现代(13—20世纪)逾7个世纪的城市历史不断累积的结果,严谨对称的建筑群规划格局和秩序性的景观形态为城市建设中‘以中为尊’传统观念的长期实践提供了独特的物质见证,反映出通过城市建设营造社会秩序、规范社会生活的美好愿望。北京中轴线多元化的空间组织不仅为延续至今的国家礼仪文化传统,也为业已消逝的城市管理方式提供了有力的物质见证。自建成至今,北京中轴线持续地对城市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显示出中国传统规划理念持续的生命力”。

  对应《操作指南》中关于世界遗产的第四条标准——“是一个展现了人类历史一个或多个重要阶段的建筑类型、建筑或技术的综合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北京中轴线以独具匠心的轴线选址,完整展现了中国传统都城理想范式的规划格局,富于层次、秩序而又蕴含对比、变化的建筑形态,以及紧密联系的视觉景观,成为中国传统都城中轴线经历千年发展至成熟阶段的杰出范例,亦成为东亚地区现存最长且保存最为完好的传统都城中轴线。其独特的文化特征与审美意趣突出展现出13世纪至今中国传统都城规划对于礼仪秩序的表达”。

  对应《操作指南》中关于世界遗产的第六条标准——“与具有突出的重要性的事件、活的传统、观念、信仰、艺术和文学作品具有直接和物质性的关联”,“北京中轴线的选址和基本规划格局具有极强的建构国家秩序的象征意义,反映出中国传统的自然观念和哲学理念。作为元、明、清及现代中国首都的核心,北京中轴线见证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而作为一系列改变中国历史发展走向的重大事件的发生地,北京中轴线更见证了中国社会从封建王朝时代转变为现代国家的历史变革,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北京中轴线的整体价值强调了通过各遗产构成要素对中国文明核心文化精神的整体表达,强调了历史与现实的延续性,构建了一个中国文明传承、延续的叙事,承载了中国文化多元、包容又高度凝聚统一的中华文明特征的表达。

  作为整体的北京中轴线,需要突破原有的各个遗产构成要素的相对孤立的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具有整体管理和协调能力的管理构架;从价值讲述的角度,则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价值阐释和讲解系统。

  1994年的《奈良真实性文件》把对遗产的理解放到相应的文化语境当中,同年,《操作指南》提出了作为文化遗产类型的文化景观定义,把复杂的遗产对象视为文化与自然及相关环境相互作用、具有突出文化价值的整体,形成了一个可能关联起原有各种遗产类型的新的遗产概念。文化景观概念的提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拓宽了人们审视遗产的视角,从原有强调物质遗存的遗产定义,拓展成融合自然与文化、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更具包容性的遗产类型。这种思想方法也被运用到更为广阔的遗产保护领域,影响了对各类遗产对象的相关理论思考和保护方法探索。

  城市历史景观衍生于文化景观的概念。从1978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一次公布世界遗产名录以来,在世界遗产的话语体系中城镇类遗产一直是基于建筑群概念的拓展,如1987年版的《操作指南》特别强调了基于“城镇建筑群”的概念来确定城镇类遗产对象的特点。但如同多版《操作指南》反复强调的那样,从建筑群保护的角度难以有效解决城镇类遗产面对当代生活、城镇发展等复杂问题。随着《公约》面世进入第50年,城镇类型遗产面临的问题在持续积累的过程中也变得越发严峻。由于城市历史景观提出了从整体的角度理解遗产价值,认识城镇遗产形态特征的历史层积过程和其背后的文化意义,这种价值超越了“城镇建筑群”中各遗产构成要素价值的简单叠加。这为城镇类遗产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在《城市历史景观建议书》里,城市历史景观已不仅仅是“景”和“观”,而是自然与文化相互作用的历史过程。从历史过程的角度认识遗产的形态特征和价值内涵,促进了构建一种具有整体性和动态特征的遗产价值辨识和保护体系。对城镇类遗产而言,更有助于探索以保护遗产价值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北京中轴线作为一个复合型的城镇类文化遗产,从内涵到形态特征都与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相契合。从城市历史景观的角度理解和认识北京中轴线与周围自然环境、山形水系的关系,讨论700余年的历史演化对北京中轴线形态、特征的作用和影响,思考北京中轴线对历史过程和文化内涵的表达,提炼北京中轴线的核心遗产价值,确定保护管理的方法,表达和展示北京中轴线的遗产价值,北京中轴线的遗产价值研究、保护管理工作方面的探索是对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和方法的重要实践。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规划的方法,综合考虑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引入多部门、跨部门合作,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对北京中轴线价值的传播,形成社会对北京中轴线遗产价值的共识,逐步建立遗产价值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

  在这一过程中,“景观”从一种对象变为了一种方法,同时又呈现出了将这种城市历史景观变为新的遗产类型的可能性。

  [10] 梁思成.梁思成全集(第五卷)[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106-107.

  [11] 侯仁之.北平历史地理[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

  [13] 育菁.李洧孙《大都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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