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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景观网2022-12-19景观资讯成都的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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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兴凯湖的景观,成都的自然景观,水渠旁景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祁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功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祁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功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8日-2023年4月29日),如再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1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1,200万元,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绿茵转债”自2021年11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2.38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7日期间,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523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绿茵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且与转股价格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8日-2023年4月29日),如再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绿茵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7年4月29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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